近期,于首都有關部門下發(fā)了關于提高公共停車場內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,其中鄭重提出,城市內全部公共停車場首先應當建設電動汽車充電樁,其比例不得低于10%,除此之外,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后不得長期關閉,并派遣專人管理檢查,不得由燃油汽車隨意占用電動汽車充電樁停車位,不充電的電動汽車也不可隨意占用電動汽車充電樁停車位。管理人員需要進行電動汽車充電樁操作的相關培訓,能夠獨立幫助車主進行電動汽車充電樁操作,并且解決一些常見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小故障,能夠進行基礎的電動汽車充電樁維護工作,保持電動汽車充電樁的正常運營。
當然,事有從權,意見中也說明了,當停車場其他可停車空間均已停滿,可以讓無需充電的車輛使用電動汽車充電樁停車位,但是必須留下聯系方式,并且保證在聯系后的一小時內到達停車場,將車輛開走,為需要充電的電動汽車讓位。如果無法實現,將對于占用電動汽車充電樁停車位的車輛加收費用,或強制拖走占位車輛。
公共停車位資源緊缺,電動汽車充電樁一下占去了10%的停車位,對于很多公共停車場來說都加大了運營管理難度。但是電動汽車充電樁停車位需要引起廣大車主的重視,才能夠重新豎立新能源交通新標準。開始總是會有糾紛和矛盾,但是隨著電動汽車保有量的提高,燃油汽車的數量將被控制和抑制,未來20年內,燃油汽車數量將快速下降。
很多公共停車場建設電動汽車充電樁后,都與電動汽車充電樁企業(yè)達成了運營合作,由電動汽車充電樁企業(yè)派遣專人對于電動汽車充電樁進行管理和維護,也省了公共停車場很多心。電動汽車充電樁企業(yè)接管運營,也有助于提升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利用率,為電動汽車車主充電進行良好的示范。這正是改變民眾出行習慣,倡導綠色出行的第一步,是改善城市環(huán)境的一大步。